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甌北附近代理記賬規劃(高啟是明朝少有的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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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順佳集團

  • 發布時間

    2024-02-20 10: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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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我是正在談論歷史的小白。這個問題我來回答。1.序1374年,蘇州知府魏官修舊治基,高啟為此撰《書明號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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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正在談論歷史的小白。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1.序1374年,蘇州知府魏官修舊治基,高啟為此撰《書明號123》;因為老宅原是張士誠宮址,有人誣告魏官謀反,所以魏官受到了懲罰;而為🎶他寫稿的高琦也受到了全連的懲罰,被處🎃以半砍。就這樣,明初三大詩人之一的高啟慘死。

那么,文壇上這么有名的人,怎么會落得如此悲慘的境地呢?這背后隱藏著什么?

二。高啟,高啟,生于1336年,卒于1374年,元末明初漢族著名詩人、文學家。姬棣,本名查宣,常州(今🌊江蘇蘇州)人。元末隱居吳淞青丘,名青丘子。高啟才華橫溢,學識淵博,有文化,尤其擅長詩歌。他與劉基、宋濂并稱“明初三大家”,與楊基、張裕、徐賁并稱“吳中四杰”。

后來朱元璋創立大明,高啟唱出了“四河山歸版,百歲人見衣裝”的由衷喜悅。

于是,洪武二年(1369年),高啟應征入朝,學習歷史。在《書明號123》中,🍃高啟表現出內心的喜悅:“宴圣所,胡將守普茲。我為我的國家志愿服務,我很幸運能在這里。”

后來高琦寫了舒明浩123和舒明浩123。高啟《書名號123》修訂完成后,被任命為✃好順佳編輯,被任命為《君王論》、《英雄﷽兒女》教授。

但洪武三年(1370年)七月,朱元璋御闕樓,授高啟侍郎之職,同日,高啟辭官還錢。回到青丘后,高啟靠教書和管理田地自給自足。從吳三年(1370)到七年(1374),朝廷多次發函求賢。特別是洪武六年(1373年),科舉太裸,恢復了漢🌱朝的選官制度,加大了對人才的招錄力度ꦫ,但并沒有再在朝鮮招高啟為官。

3.高啟被害的導火索:魏官洪武五年(1372年)三月,魏官出任蘇州知府。高啟和魏官早就認識,所以在魏官的邀請下,他參加了蘇州的施政,并刻意避開朝廷的征召。守時已65歲的走馬上任,深得毛信任。他廣納🍌賢才,修訂經典,禮樂制度,人才濟濟,政績卓著,深得民心,使吳鴻在第六年(1373年)被留用。

作為魏官的幕僚,高啟一直參與蘇州政務,為魏官出謀劃策。有時,他為魏官寫散文ಌ和詩歌,歌頌他。ꦦ這是為后續寫《上梁文》(文中有“龍蟠虎踞”二字,觸犯了朱元璋的忌諱。)文章埋下了隱患。

四。高啟被害原因分析高啟之死,是明初眾多文人殉難的一個簡單例子。從表面上看,他的死只是因🤪為“魏官案”。其實高琦的還是有其內在動機的。

(1)朱元璋對吳中地區的心理猜疑

張士誠是元末奪取天下的朱元璋最有力的競爭對手。張士誠的“仁慈”贏得了吳中的民心,所以在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滅吳時,遭到了吳中的頑強抵抗。城池失陷后﷽,朱元璋為了徹底鏟除張士誠的殘余勢力,懲罰加入敵對的蘇州人,下令將張士誠、杭、湖州、嘉興、松江等府衙的官員家屬和僑居海外的民眾20多萬人押解回京,遷往林好。同時,吳中地區將在經濟上受到打擊,并征收重稅。蘇州被視為要害之地,設立蘇州衛指揮特使部,并有心腹駐扎于此。

不僅如此,朱元璋在洪武年間對蘇州知府進行了頻繁的人動。他稱帝三十一年后,蘇州知府改為三十人,而

吳七年(1374),魏官在張士誠宮舊址上建府。《書明號123》記載:“早期張士誠以蘇州為宮,遷府治于都水行司。占其地而通,亦待舊基。此外,金范的治荊工作得到了深化,水利事ಞ業得到了發展。或者視破壞繁榮的基礎,皇帝讓御史張都廉做了什么事,所以受了處分。”

魏將“恢復舊基”視為“興廢之基”,必然招致朱元璋的懷疑和謀殺。魏對此案的看法是朱💟元璋對吳中地區懷疑的一次大爆發。吳中地區的這場政治,既是鄭智二十七年(1367年)吳中二十萬人口大遷徙的延續。作為魏官的幕僚,高啟也因🐷此案被斬首,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2)直接違反嚴懲。

明初,朱元璋鏟除了元朝政治上的不團結,所以施以重刑。其法律的構建始于陳友諒被滅之時。1367年,正式受命主持撰寫《明律》,1373年,洪武六年刑部尚書劉🥂主持修訂,使《述名號123》更加明確。

其中《書明號》123規定“凡被任命的官員,都要從ﷺ朝ꦉ廷中選拔,如果大臣善于選拔,就要砍頭。如果部長是親屬,除非得到特別指示,否則不得將其免職,違反法律的罪行也是如此。”《召修元史將赴京師別內》這條法律與朱元璋的極權控制密切相關。

事實上,元末英雄之戰時朱元璋ꦡ廣招賢納士,就已經明令禁止部下私募人才,成家立業,也不允許讓將領接近儒生。此時,舒明浩123不允許州政府自己設幕。但是,魏官對高啟、王逸等的邀請。教化明朝是私人輔佐💛,違反了“大臣好選官”的規律。

而且魏冠修修府,加深河道的時候,高啟也為之💟。《元史列女傳》:“郡治新舊,梁文高舉過晴空。南山久耕干云器,東海初升日紅。欲與龍庭遠,亦開顏寢,作詩。大料為今唐璜所用,百姓🍸多受庇護。”

詩氣勢磅礴,感情豐富,歌頌了魏官的德行。高啟還為魏官的母親寫了《書名號123》,高度贊揚。

高啟在拒絕朝廷征🔯討之前,靠的是魏官。這時候他夸贊魏官的德行,違反大明的法規,難免有任人唯親的嫌疑。朱元璋猜拳好殺,執法果斷的個性,足以讓他招致殺身之禍。五、結語綜上所述,從高啟之死和魏官案的發生,我們可以學到兩點:

第一,♚魏官在張士誠舊址建府,違背了朱元璋對吳中地區的心理警惕。二是魏官廣納賢才,違背了“大臣好選官”的規律;而高啟舒明浩123則違反了“上臣之德”的規定,因此被視為陰謀。魏對此案的看法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必然結果,高啟被害是必然🍰的。

另外,明初文人與洪武的關系經歷了一個從最初的融洽到最后的緊張血腥廝殺𓆉的歷史演變過程。而1374年高啟被殺于洪武,正處于他們不同關系的轉折點,具有典型和象征意義。

我是有點文史的,以上都是個人觀點。我歡迎你的評論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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