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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0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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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未付款怎么辦
公司未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依法提出索賠。
公司將面臨以下后果:如果勞動者未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繳納。一般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實際工ꦏ作年限計算,一年后支付一個月的補償金。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不能享受福利而遭受損失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一)勞動者聲稱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是的,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為 1 年的ꦓ工作支付 1 個月的工資。
(二)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൩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四)企業不繳納社保的,可以要求繳納社保。公司沒有簽訂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字的書面🎐費用。公司,還要承擔,賠償標準是經濟賠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5)如果您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公司也會給付。第五,公司有行為的,還要按照法定標準支付和追加賠償。六、如公司還應全額支付上述爭議的工資及額ꦑ外賠償,如協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登記尚未解決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辦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𓃲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
二、企業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規定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查明不繳納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限期補繳社會保險費通知書,并責꧋令用人單位在接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交。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保險費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隱瞞、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原因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繳。
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作出社會保險費的劃撥決定,并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低于應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并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又不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與應繳社會保險費等值的財產;用拍賣所得抵繳繳納的社保費。
第 86 條 雇主未能按時完成社會保險費已足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繳,自逾期之日起,處5萬元/10000元的滯納金罰款。每天一次;處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𝐆用人單位如需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賠償,未繳納社ꦯ保的,用人單位可在當日立即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以此為由要求賠償也是最容易證明和最確定的。的。
如果不想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直接向施工現場的勞動監察大隊和社保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補繳社保。
補償標準為“按照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職工一個月的工資。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法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𒀰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強迫危險作業危及勞動者的勞動者的人身ไ安全,勞動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單位的情況下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擴展信息:
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一、ও《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補繳社會保險費通知書查明拖欠付款事實之日起,責令用人單位在接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交,并告知逾期未付款ඣ。 ,將按照社會保障法六第 13 條和第 86 條:
(一)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隱瞞、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原因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二、《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繳。
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作出社෴會保險費的劃撥決定,并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低于應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并𓆏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ജ保險費又不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與應繳社會保險費等值的財產;用拍賣所得抵繳繳納的社保費。
《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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