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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工商代理記賬(上海納覓財務咨詢有限公司合法嗎)

  • 作者

    好順佳集團

  • 發布時間

    2024-02-13 11: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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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在上海尋求財務咨詢有限公司是合法的,其經營范圍為財務咨詢(不得從事代理會計)、投資咨詢、投資管理、理財、商務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文化藝術交流策劃(演出經紀除外)【必須依法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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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尋求財務咨詢有限公司是合法的,其經營范圍為財務咨詢(不得從事代理會計)、投資咨詢༒、投資管理、理財、商務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文化藝術交流策劃(演出經紀除外) 【必須依法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簡介:上海盈步健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月20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健康管理咨詢(不得從事診療活動、心理咨詢)、投資管理、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商務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社會調查、社會調查、調查、實業投資策劃、實業投資會展服務、(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與技術服務、電子商務)增值

法定代表人🌱:謝志榮成立🐓時間: 2015-11-20注冊資本: 500萬元工商注冊號: 3102(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公司地址:上海市崇明縣港沿鎮港沿公路1700號3棟2717室(上海港沿經濟小區) )。

引進人才的《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

上海市政府令第122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促進人才流動,鼓勵ꦜ國內外人才來本市工作創業,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根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國內外人員,以不改變戶籍或國🔯籍的形式來本市工作或創業的,依據本規定選擇《上海市居住證》 (以下簡稱《居住證》 )。

第三條(管理部門)

上海市人事局(以下簡稱市人事局)主管本市人才引進工作,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

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簡稱市公安局)負責雙年號123的發放及其相關管理工作。

市計委🎃、市外辦、市勞動局、市科委、市教委、市信息辦、市醫保局、市房地資源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人才引進工作管理。

第二章《居住證》制度的一般規定

第四條(《居住證》制度) )。

對在本市居住、工作的人員,逐步實行《居住證》制度。

第五條(《居住證》中記載的內容) )。

《居住證》記載了所有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發行日期、有效期限、身份證號碼或國籍等。

第六條(《居住證》的有效期限) ) ) )。

《居住證》的有效期分為6個月、1年、3年、5年。

第七條(《居住證》的功能) ) ) ) )。

《居住證》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一)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證明

(二)用于處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相關事務,查詢相關信息

(三)記錄持證人基本情況、居住地變動情況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關信息。

第八條(發行機關)

《居住證》由公安部門發行。

第9條(《居住證》信息系統) )。

《居住證》信息系統納入上海市社會保障和市民服務信息系統。

《居住證》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居住證》申領的規定

第10條(申請的提交)

本規定第二條所稱境內外人員需要申請《居住證》的,由本人或者用♏人單位向市人事局申請,填寫《居住證》申請書。

第11條(申請資料)

申請《居住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證書或者業績證明材料

(二)有效身份證明

(三)在本市的住所證明

(四)本市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

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或者勞動合同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聘用或者勞動合同。

在本市創業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投資或者開業的相關證明。

入境的境外申請人,還應當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入境證明。

第12條(申請的審查) )

市人事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和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認定工作。

符合條件的,按照本市人力資源開發指導💦目錄和具體考核標準,確定雙年號123的有效期,發放雙年號123; 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年度人力資𓂃源開發指導目錄由市人事局根據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后發布。

第13條(《居住證》的處理) ) ) ) ) ) ) ) ) ) ) ) ) ) ) )。

申請人通過suming hao123向公安部門辦理領取suming hao123的相關手續。

第14條(《居住證》的人工費) ) ) ) ) ) ) ) ) ) ) )。

《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的人工費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審查后確定。

第四章相關管理

第15條(境外人員就業許可) )。

加入外籍或取得海外永久居留權的留學人員,如有《居住證》,可免除其他就業許可。

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外籍人員ღ在境內就業以及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地區人員在內地就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6條(《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相關信息的變更) ) ) ) ) ) ) ) ) )。

𝓀持有《居住證》的人因工作單位、居住地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向🍃市人事局辦理《居住證》相關信息變更手續。

第17條(換證) ) )。

《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申請新的《居住證》的,本人或者用人單位應當在有效期滿十五日前,依照本﷽規定第十條至第十三條的規定到市人事局和原發證的公安部門辦理換證手續

第18條(《居住證》的丟失和補充) ) ) ) )。

雙號123丟失的,持證人應當及時向市人事局辦理掛失和補領手續。

第五章相關待遇

第19條(企業的創立) ) ) ) ) )。

持有《居住證》的境外人士可以通過技術入股或投資等開辦企業。

第20條(科技活動)。

持有《居住證》的人可以申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參加科技項目招標,申請科技人才計劃資助或者科技項目資助,申報ꦑ科技獎勵ღ。

第21條(行政機關的錄用) )

持有《居住證》的,經市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通過🌱短期聘用、項目聘用等接受行政機關聘用,并提供相應服務。

第22條(資格評定、考試、注冊) ) )。

持有《居住證》的人員可𒁏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執業(職業)資格考試、執業)資格登記。

第23條(兒童就學) )。

持有sumi✤ng🔯 hao123的人,在suming hao123有效期在一定年限以上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子女在本市學習。 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由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具備相應接收條件的學校入學。 本項要求的雙年號123有效期由市人事局會同市教育行政等部門另行制定。

符合前款規定的境內人員子女,取得本市高中畢業證書𓂃的,可以報考上海卷統一高考,報考本市部委所屬高中、地方有招生計劃的市屬高中或者民辦大學。

持有《居住證》的境外子女,在語言文字適應時間內參加本市升學考試的,可以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

第24條(基本養老保險) )。

持有《居住證》的境內人員或未加入外籍的留學人員可以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

持有《居住證》的境內人員,在戶籍所在地建立的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不轉移。 離開本市時,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當地未設立社ꦉ會保險機構的,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持《居住證》、未加入外籍的留學人員離開本市的,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一次性꧋向本人支付個人繳費金額及其利息。

第25條(基本醫療保險) )。

按本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離開本市的,🌠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醫療賬戶儲存額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當地未設立社會保險機構的,一次性向本人支付其個人醫療賬戶存款金額及其利息。

第二十六條(住房公積金)。

持有《居住證》的境內人員,可按規定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使用。

戶籍所在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將戶籍所在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劃入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原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年限和余額,可以與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年限和余額累計計算。 離開本市時,可按規定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轉移手續。

第二(實施專利的激勵) ) ) )。

持有《居住證》的境內人員在本市實施本發明創造專利的,可以申報上海市發明創造專利獎。

第28條(因私出國) )。

持有《居住證》的境內人員在本市工作滿1年的,可以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辦理因私出境的商務手續。

第29條(外幣兌換) )

🐠持有《居住證》的境外人員,可以持稅務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外匯管理指定銀行,在本市期間將♒合法收入兌換成外匯,匯出境外。

第30條(居留許可、簽證) )。

持有《居住證》的地區人員可以申請長期居留的書寫和多次出入境簽名手續。

持有《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以申請與長期居留手續和居留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簽證手續。

第三十一條(其他規定)

國家和本市在引進人才方面的待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32條(與家人的待遇) )。

持有suming hao123的人可為隨市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請suming hao123♑,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三十三條(戶籍的取得)

境內外人員以取得本市戶籍的來本市工作、創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另行辦理有關手續。

持有《居住證》的人希望取得本市戶籍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34條(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2002年6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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